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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老條例要修了:2027 年 5 月 31 日這條線,你在哪一邊?

#危老#都更#容積獎勵#法規

危老條例(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)要修了。

這件事在新聞上不算大版面,但它有一個很具體的分界日期,而且會直接影響一件事:同樣一塊地、同樣一棟樓,早申請和晚申請,拿到的條件不一樣。

那條線:2027 年 5 月 31 日

先講一件比「換規則」更根本的事:危老條例本身就是在那天到期。

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從一開始就是階段性立法,帶有落日條款,明訂於民國 116 年(2027 年)5 月 31 日屆期。

內政部已擬定修正草案,並於 2026 年 7 月 16 日送立法院審議。修法的主要方向之一,就是刪除重建計畫的申請期限,讓危老重建從原本的臨時性措施,轉為常態機制。

換句話說,這次修法要處理的不只是條件調整,還包括這部法律要不要繼續存在。

至於新舊規則的銜接,國土署的說法是:修正條例即便三讀通過,2027 年 5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的危老重建計畫,仍適用舊規定;自 6 月 1 日起申請的,才適用新規定。

所以對屋主來說,重點不是法案什麼時候過,而是你的申請送在哪一邊。

差在哪裡:小基地被壓縮

修法的主要方向之一,是調整容積獎勵的上限。

新規對規模小的案子不利。重建計畫基地未達 500 平方公尺的,容積獎勵上限要下修——大致的方向是下修為基準容積的 1.2 倍,或原建築容積的 1.1 倍。

這個調整的政策意圖不難理解:避免再出現所謂的「紙片屋」,也就是基地太小、卻靠著高額容積獎勵硬蓋起來的細長型建築。從都市景觀和居住品質的角度,這個方向有它的道理。

但如果你家那棟樓的基地本來就不大,這件事對你的意義就完全不同了。

500 平方公尺大約是 151 坪。 台北市很多五層樓的老公寓,整棟基地就在這個數字附近,甚至更小。

同時也有給的部分

修法不是單純的緊縮,另一邊有新增的誘因。

目前的修法方向包括比照都更條例,新增協議合建的稅賦優惠:原所有權人與起造人因合建安排辦理所有權移轉時,減徵四成的土地增值稅與契稅。另外,符合「老宅修繕施工期間及完工後兩年內」條件者,可減徵五成的地價稅與房屋稅。

所以整體來看,這次修法的性質不是鬆或緊,是重新分配——鼓勵有規模、走協議合建的案子,壓縮規模太小的。

這不是第一次了

如果你覺得「早做晚做差很多」聽起來像在催人,那看看另一個已經發生的例子。

危老重建原本有一項「時程獎勵」——越早申請,容積多給一點。這個獎勵從 109 年 5 月 9 日起逐年遞減,已經在 114 年 5 月完全歸零。

也就是說,同樣一棟房子、同樣的條件,五年前送件和今天送件,拿到的容積是不一樣的。門檻沒有變,但紅利已經沒了。

這是我覺得最值得注意的一點:這類政策的本質是階段性的。 先給多一點把人推出來,等到推動到一定程度,再慢慢收。

還有一條路:不拆也能改

多數人一談到老屋,想的就是拆掉重建。但那不是唯一選項,而且另一條路知道的人少得驚人。

行政院編列了 50 億元,由內政部推動「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」,提供耐震評估及修繕補助。補助的項目包括公共區域管線、外牆及屋頂防水、增設電梯、無障礙設施。

適用對象是屋齡 30 年以上、符合條件的 4 至 6 樓公寓,以及 6 樓以下的透天住宅。

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在今年的都更危老博覽會上也明確講過:並非所有老舊住宅都需要拆除重建,符合條件的也可以透過整建維護改善居住環境。

但截至 2026 年 9 月 2 日,全國 17 個縣市受理的案件累計只有 603 案。

603 案,全國。

這個數字說明的不是計畫沒用,是知道的人太少。

如果你家那棟樓整合不起來、鄰居意見談不攏,或者根本沒有人想搬,這條路值得先去問問你所在縣市的主管機關。它不需要全體住戶同意重建,門檻低得多。

所以該做什麼

我不想寫「快去申請」。那不是我的角色,而且對多數人來說也不現實——危老重建牽涉的整合工作,不是想做就能馬上做的。

但有四件事,現在弄清楚的成本很低:

一、你家的基地面積是多少。 這決定你在 500 平方公尺這條線的哪一邊。地籍資料查得到,如果整棟是同一筆地號,數字很明確。

二、如果有人在跟你談,案子現在走到哪一關。 這關係到申請會落在 2027 年 5 月 31 日之前還是之後。一個案子從一塊地到可以住人要過五關,知道現在停在哪一關,你才判斷得出送件時間。

三、如果不打算拆,去查老宅延壽的補助。 你所在的縣市有沒有公告受理、補助項目和上限是什麼。這件事不需要整合鄰居就能先問。

四、修法的實際進度。 草案還在立法院審議中,內容可能調整。不要把目前看到的版本當成定案。

如果想先看看你家那一區這幾年蓋了多少新房子、核定了多少都更案,我把政府開放資料整理成區域頁,第一區是臺北市中山區,其他區陸續整理中。

最後

我寫這篇不是要推你做決定。

而是因為這類資訊有個特性:它有時效,但通知不會送到你家。 政策改了,符合條件的人不會收到信,法規公告也不會有人翻譯成你聽得懂的話。

等到有一天有人拿著案子來找你,他會告訴你條件多好、時程多快。那個時候你會需要自己判斷。

判斷的前提是你知道現在的規則長什麼樣。


資料來源:內政部新聞稿與第八屆都更危老博覽會相關報導(2026 年 9 月)、中央社、經濟日報,以及理律法律事務所〈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近期修法動態〉。法規內容以官方公告為準,本文僅為整理與說明。

如果你手上有房子,或有人拿著案子來找過你,歡迎跟我聊聊你的狀況。我不會急著給你答案,我們先把你現在站在哪裡看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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